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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职责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负责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战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及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本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债券发行年度计划、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审议根据法律、法规及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需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债券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核销及对外担保等交易事项;审议人民币八百万元以上的对外捐款事项;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东提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