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你了解多少?
《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明确金融消费者享有八大权益,你知道是哪八大权益吗?
✦ 01.财产安全权-守住钱袋子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 02.知情权-明白做选择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 03.自主选择权-金融我做主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 04.公平交易权-平等享公正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05.依法求偿权-维权有门路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 06.受教育权-知识护权益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 07.受尊重权-服务有温度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 08.信息安全权-隐私防侵犯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金融消费维权,记住这一点!
切莫通过黑灰产“代理维权”,远离不当维权渠道,避免陷入维权陷阱!
当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或在接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发生金融消费纠纷,应当选择合法维权渠道,金融消费者可就合理诉求与金融机构沟通协商解决,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通过网上客服等渠道联系是最直接高效的途径。
行动起来,做明智的金融消费者!
交易前
需求明晰,选择理性,心中有谱业务顺
交易中
合同细阅,细节详谈,权利义务明如镜
交易后
依法维权,方式合理,拒绝盲从权益固
国银金租客服热线电话:【400-67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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