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或“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关联交易有关信息分类合并披露如下:
一、 季度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一)新增一般关联交易事项
四季度公司发生3笔以资产为基础的一般关联交易,3笔以资金为基础的一般关联交易,3笔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一般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共计约43.29亿元。
交易类型 | 金额(万元人民币) |
资产类 | 4,321 |
资金类 | 426,012 |
服务类 | 2,556 |
其他类 | 0 |
(二)新增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季度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相应监管比例执行情况
截至2023年四季度末,公司对最大单个关联方的融资余额未超过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0%。公司对单个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未超过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30%,也未超过该股东在公司的出资额。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未超过公司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0%。(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条规定”,故上述监管比例计算涉及的关联方不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项目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各项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特此公告。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