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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银金租)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金罚决字〔2024〕112、113号)。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国银金租“未按规定报告重要事项”的违规行为处以罚款35万元,对一名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
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决定,国银金租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深入分析问题及成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